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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阅指南

一、读者证借阅权限

1. 中山纪念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普通文献资料阅览、外借均免费。阅览图书无需办证,在各阅览室可直接阅览。

2. 每张读者证可借图书或期刊合订本15册,借书期限31天。

3. 可外借文献为少儿图书馆、社科文献区、文学文献区、自科文献区、中山书房以及各镇区图书馆、村(社区图书室)、自助图书馆的图书。

4.凭读者证可参与“市民选书、政府买单”活动,在活动期限内可到指定书店选购合符规定的图书免费借阅;或在中山纪念图书馆网站或微信服务号上的“爱阅网借”免费选购借阅图书,免费快递到家。

二、续借

1.每册书可续借2次,每次续借期限从续借当天算起,借期31天。

2.续借途径:

* 登录中山纪念图书馆门户网站,点击首页“我的图书馆”按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读者证号、密码进行续借,依步骤指示完成网上续借。

* 登录中山纪念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进行续借。

* 登录支付宝借阅宝进行续借。

* 在自助借还终端进行续借。

* 致电中山纪念图书馆或各镇区图书馆服务台续借(市图书馆续借电话0760-88324502)。

三、到期提醒

可进入中山纪念图书馆公众号“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证,以获取个人借还信息及图书到期提醒。

四、还书

读者在中山纪念图书馆、各镇(区)图书馆、行政村(社区)图书室借阅的图书可到任意一间图书馆(室)还书。在街区自助图书馆借阅的图书可在中山纪念图书馆、各镇(区)图书馆、街区自助图书馆任意一间图书馆还书。

镇区图书馆借还书地点:(链接“镇区图书馆一览表”)

自助图书馆借还书地点:(链接“自助图书馆一览表”)

五、图书损失赔偿办法

1.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如有污损、缺页、涂画、圈点、撕割等现象,按书价的20% - 100%进行赔偿。

2.丢书赔偿办法:

赔书:赔同种书(同书名,同著者、同ISBN号、同出版者、同版本或同种书的新版本,多卷书按整套赔偿)。赔书必须赔正版书,拒绝盗版书或复印版本。

赔款(赔率依图书出版年限而定):

199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 8倍x原书价

1990年至2010年出版的图书 5倍x原书价

2011年后出版的图书 3倍x原书价

若丢失多卷书之任一分册,则按全套书价格赔偿。

3.图书丢失赔款,读者须到图书所属馆办理赔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