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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一、办证

1. 市民可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自助办证机免费开通读者证功能。身份证可作为读者证使用,身份证号即为读者证号,密码自动生成,为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8位数。读者证长期有效。

2.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少儿读者或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凭有效证件(户口本、军人证、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通行证、台胞证等)在一楼总服务台各镇区图书馆免费办理读者证。

3. 市民可通过支付宝的借阅宝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开通读者证。

4. 每个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只限办理一张读者证。如已办理其它类型读者证,请先办理退证手续。

5. 读者可进入中山纪念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证后,点击“电子证”,把读者证转换成二维码电子证,凭电子证借书。

二、读者证密码

1. 用二代身份证开通的读者证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 读者可在本馆的检索设备或中山纪念图书馆网站、微信服务号上修改密码。

*网站:

(1)登录中山纪念图书馆网站,http://www.zslib.cn/

(2)在读者登录中输入证号,再输入初始密码。

(3)进入“我的图书馆”,找到“个人资料”,点击进入修改密码。

* 微信:

(1)登录中山纪念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2)在下方找到“服务大厅”,点击进入

(3)点击证(解)绑定,进入绑定读者证。

(4)进入“个人资料”修改密码。

三、读者证使用范围

读者证可在中山纪念图书馆、各镇(区)图书馆、行政村(社区)图书室、各镇区街区自助图书馆借书,并可凭证登录中山纪念图书馆“中山市e启阅数字资源平台”,阅览及下载各类数字资源。

四、退证

1. 读者凭办证时提供的有效证件及读者证,回原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经核实无未还书记录、无逾期费后,即可办理退证。

2. 退回押金:在我馆办理了有押金读者证的读者,无须预约,可直接到中山纪念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请退还读者证押金。

所需材料

   3.有押金的读者证原件、持有读者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原件、本人储蓄卡或存折(须国内银行有银联标志)。

   4.无储蓄卡的未成年读者,可由监护人代办,须提供未成年读者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及监护人储蓄卡,审核无误,且无过期费、无未还书刊后,经读者确认签名后方可受理。

注意事项

  5.为保障读者资金安全,退押金账户仅限读者本人银行账户,无银行卡的未成年读者仅限监护人的银行账户。

  6.如读者证已遗失,须凭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原件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10个工作日后方可申请退还读者证押金。

五、挂失

读者证如有遗失,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回发证馆办理挂失和补证手续。挂失10个工作日后办理退证手续,并重新办理新的读者证。

六、办证时间

香山书房办证:8:00-24:00

办证及退证:星期二至星期六:9:00-21:00;星期日: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