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是: Home -> Children's library -> 服务指南 -> 服务项目 -> 读者积分规则

读者积分规则

为了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鼓励读者参与活动,我馆推出读者积分管理系统。读者通过借阅图书、参加活动、做志愿者等获取积分的累积,所获得的积分能用于图书过期、污损和丢失的抵扣,或用于兑换图书馆提供的礼品。

积分获取攻略:

1.读者每借阅或续借图书1册积2分。每天每个读者证借阅积分上限为50分。

2.读者报名参与图书馆的活动或讲座,每参加一场阅读活动、讲座等签到积3分,每个活动限签到一次,迟到不得积分。参加活动可在中山纪念图书馆网站或微信服务号相关活动栏目中预先报名。

3、读者报名后不参与活动不签到达到3次,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读者在1个月内不得报名参与活动。

4.参加活动获奖增加积分:(以下为参考积分)参与市图书馆、镇区图书馆活动获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其它奖加5分。参加市级活动获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20分,其它奖加10分。参加省级活动获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80分,三等奖加60分,其它奖加30分。参加全国性活动获一等奖加200分,二等奖加150分,三等奖加100分,其它奖加60分。各部门可根据各场活动实际情况为读者增加积分。

4.参加本馆志愿者活动,每参加一次志愿工作3小时,积12分。

积分消耗规则:

1. 积分可抵扣逾期滞纳金,积分2分可抵扣0.1元,只能全额抵扣,积分不足则不能抵扣。

2. 积分可用于兑换相应礼物,礼物消耗积分视礼物品种而定。

积分抵扣地点:中山纪念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