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前启于炎、黄二帝,后迄于清王朝的终寝,传之于文学记载的史料,浩如烟海。一代史学巨擘司马迁创纪传体,写成了不朽的《史记》,自班固之后,历代史学家沿用这种体裁,记载了各朝的兴衰盛败,给后人留存了无数精采、丰富的珍贵史料,成了记载中国历史的“正史”。
清朝乾隆年间,史学家们在前人编纂的《十七史》及《二十一史》的基础上,补入《旧唐书》、《旧五代史》及《明史》,编成了《二十四史》。即:《史记》(西汉·司马迁撰)、《汉书》(东汉·班固撰)、《后汉书》(南朝·宋·范晔等撰)、《三国志》(晋·陈寿撰)、《晋书》(唐·房玄龄等撰)、《宋书》(梁·沈约撰)、《南齐书》(梁·萧子显撰)、《梁书》(唐·姚思廉撰)、《陈书》(唐·姚思廉撰)、《魏书》(北齐·魏收撰)、《北齐书》(唐·李百药撰)、《周书》(唐·令狐德棻等撰)、《隋书》(唐·魏徵等撰)、《南史》(唐·李延寿撰)、《北史》(唐·李延寿撰)、《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撰)、《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撰)、《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撰)、《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宋史》(元·脱脱等撰)、《辽史》(元·脱脱等撰)、《金史》(元·脱脱等撰)、《元史》(明·宋濂等撰)、 《明史》(清·张廷玉等撰)。到了民国初年,未定本《清史稿》编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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