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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图书馆学会关于收缴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时间:2021-01-22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按照《广东图书馆学会章程》和《广东图书馆学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始收缴 2017 年广东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办法》规定,单位会员缴纳会费之后,本单位所有符合个人会员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广东图书馆学会个人会员,并免交个人会员会费。同时,根据各市、县、各类图书馆人员编制的数量适当调整了单位会员会费的标准,将事业单位会员会费分成 5 档分级收取。依据《办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原则上按届收取(4 年/届,2016 年—2019 年),已交2016年会费的,按2017—2019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每人每年30元。

2、事业单位会员

(1)普通单位:

人员编制在20人及以下的:500元/年;

人员编制在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1000元/年;

人员编制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1500元/年;

人员编制在100人及以上的:2000元/年。

(2)理事单位:1000元/人/年。

(3)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人/年。

(4)副理事长单位:2500元/人/年

(5)理事长单位:3000元/人/年

(注:“理事单位”即理事所在单位,政府部门及特殊情况除外,缴费时按照本单位理事人数缴费,其余的以此类推。事业单位会员会费原则上按届交纳,一届4年。)

3、企业单位会员

(1)普通单位:6000元/年

(2)理事单位:30000元/届

本会在收到会费后将开具会费发票。

二、中国图书馆学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20元/人/年,由本会代收代缴。单位会员费由中国图书馆学会收取,会费标准请参见中国图书馆学会会费收缴通知。

三、所有会员及申请加入本会的新会员,请浏览本学会网站(http://www.lsgd.org.cn/),在会员管理系统注册会员信息,如需核对会员资格及交费,可自行登录会员管理系统进行查核。

四、申请加入中国图书馆学会,请访问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点击首页右上方“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选择“新用户注册”,个人会员请选择“个人用户”注册。经系统管理员审批通过,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平台,在页面右上方点击“会员申请”,进一步完善会员信息,缴纳会员会费。

五、交纳会费时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须注明“××单位(或个人)××年度会费”字样,汇款账户如下:

户 名:广东图书馆学会

开户行:广州工行德政中支行

帐 号:3602003709004941796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杰

电话:020-81162687

电子信箱:gdtsgxh@zsli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