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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时间:2008-09-19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刚刚公布的第五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中山纪念中学民国建筑群等13个单位榜上有名。加上原来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故居,省文物保护单位杨殷故居、陆皓东故居,我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已达到16项。 记者在广东省文物网上公布的名单中看见,我市新增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了1处明代古墓葬、5处古建筑、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它们分别是:板芙镇虎爪村鹿鸣岭的明代何竣岗墓、西区长洲村的烟洲书院、黄氏大宗祠,石岐区中山公园烟墩山的烟墩山塔、沙溪镇龙瑞村的探花及第牌坊、南朗镇榄边茶东村的陈氏宗祠建筑群、三乡镇雍陌村的郑观应故居、五桂山镇南桥槟榔山村14号古氏宗祠的珠江纵队司令部旧址、石岐区西山公园的中山县殉国烈士纪念碑、南朗镇新填地大塘巷的程君海故居、南朗镇翠亨村犁头尖山山麓的陆皓东坟场、南朗镇翠亨村的中山纪念中学建筑群、南区沙涌村应彪路1-3号的马公纪念堂。 据了解,此次全省文物保护单位评选工作经过了申报、初审、现场评估、评审、推荐、审核等多项程序完成,而我市申报成功单位数量也为历批次最多。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有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头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破坏,对不可移动的文物划定保护范围,并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不得拆除、改建或迁移地上文物。如因建设特殊需要,必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据介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文物资源品位和档次,提高我市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 摘自:中山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