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双百”人物活动,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将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学习“双百”人物有奖征文活动。现将广东省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二、征文时间
2009年11月5日至12月05日(以电子邮件或邮戳发出时间为准),由省分中心统一组织向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投稿。
三、征文要求
1.以地级市支中心为单位组织投稿,每市至少提供3篇以上作品。
2.本次征文活动的作品,应以学习“双百”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为主线,结合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实际,抒发个人真挚情感。双百人物学习专栏:
http://shuangbai.people.com.cn/GB/158107/index.html
3.体裁:(1)散文、随笔(2)诗歌
4.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感情真实,语言优美。
5.字数要求:作品文字不超过3000字。
四、征文刊发
本次征文活动收到的作品将全部在广东数字文化网上刊发。全国评比获奖作品将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中国文化报、工作简报、相关媒体刊发。
五、征文奖励
1.本次征文将由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各奖励800元、400元、100元和精美数字文化礼品。
2.广东省内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投稿数量由文化共享工程省分中心评出组织奖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
六、广东省征文寄发地址
电子邮箱:gdgxgc@sina.com,
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学习双百人物征文—单位—姓名”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213号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中心图办公室
邮编:510110
联 系 人:许异兴
联系电话:020-83310217
传真:020-83310217
七、其他要求
1、请投稿人员在信封正面或电子稿件上注明“学习双百人物征文”字样。
2、每位投稿人员在投寄稿件时一并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
3、本次稿件收到的稿子恕不退稿,文化共享工程广东省分中心及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拥有将获奖稿件用于公益性传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