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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时间:2018-10-10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主要目标,以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逐步建设而成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文化建设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五个鲜明特征: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贯穿始终,真正地实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第三、以均衡发展为要求。这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特点。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地区间、城乡间和不同群体间的差距仍然很大,影响了文化惠民的效果。因此,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着力加强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第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活力源泉。要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配置各方资源,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效益;同时要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创新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能。

第五、以公共文化立法为保障。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基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要立法先行,并将文化立法作为重点立法领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以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为补充的完备的、与时俱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让法制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