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当前,文化遗产、特别是那些物质类的文化遗产,有很多被当成了会下蛋的母鸡。当其能下“蛋”时,还舍得投入一些钱;而当其不能或暂时不能下“蛋”,便弃而不问,甚至不惜杀掉“吃肉喝汤” 。
今天是中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据悉,除了本次的主场城市杭州将举办多种展览、比赛、讲座、论坛等活动外,其他很多历史悠久的城市也纷纷推出特色节目,展示宣传具有本地特点的文化遗产。气氛之热烈,内容之丰富,一时间令人有耳目不暇之感。
总体上看,这是令人欣慰的好事情。近年来,对物质和非物质的各类文化遗产妥加保护,不仅成为一种共识,而且很多地方已经付诸行动。可以说,当下之气氛,似并不是“文化遗产日”的节日效应,相反,目前只有4岁尚属年轻的“文化遗产日”,倒颇似应时、应运而生的一个节日。
欣慰之余细究其详,不少地方的做法也值得商榷——主要是指某些做法太过“务实”,功利心过炽,乃不乏假保护之名而行投机之实者。
依笔者看,文化遗产保护莫要太功利,应该适度有一点“务虚”的精神。此处所谓“务虚”,即指保护文化遗产不一定非要有多么具体的利益算计,合算时才保护,不合算则放弃;就好比一个人可以纯粹为了爱好做一种事、关注一种现象、研究一种学问一样,保护文化遗产也应该适度有一点不为门票收入、不为广告效应甚至不计成本的意识。
反观当前,文化遗产、特别是那些物质类的文化遗产,有很多被当成了会下蛋的母鸡。当其能下“蛋”时,还舍得投入一些钱;而当其不能或暂时不能下“蛋”,便弃而不问,甚至不惜杀掉“吃肉喝汤”。比如一些城市很有价值的文化遗址,由于处于黄金地段,商业价值巨大,于是文化价值便要让位,不惜拆掉搞开发。一些地方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只是挂在了口头上,宣传不遗余力,保护却只是做做样子,如某些景点无度开门延客,形成了“旅游性破坏”。还有的为了追求更多经济效益,对文化遗产大肆进行粗鄙地仿造,本质上也形成了对其文化内涵的破坏。
当前的文化遗产“申遗”热,亦颇有些与这种“养鸡思维”有关。有些地方不遗余力地申遗,其实不过是为了追求广告效应,装点本地门面;还有些无论什么都敢申遗,比如“女娲补天”的传说,把申遗简直搞成了笑料。
针对文化遗产的“养鸡思维”,已经造就了若干笑话。如安徽休宁县一幢民居“荫馀堂”,1997年被整体搬迁到美国,引起巨大反响,于是当地便在十余年后筹资千万在原址重建赝品,一时成为笑谈———当然很多人更是笑不出的。
由此或应再下一个结论:对有些暂时看不出价值有多大的文化遗产,也应该有做些“无用功”的雅量,即便只为保护而保护。保护起来留待后人慢慢挖掘其价值,也是一种必要的选择,一种历史性的责任。话又说回来,无论物质类还是非物质类的文化遗产,能“遗”下来留存或流传至今,其实已是“有用”的表现,所谓“无用”大约只是当下暂时的,或未找到合适的利用途径而已。
正因如此,对所有文化遗产,第一位的态度都应该是敬畏;只有从敬畏出发,才更容易做出正确的应对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