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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文化馆之友:低门槛、零投入 搭建文化资源共享平台

时间:2021-05-20

01.

工作背景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具特色的文化艺术机构、文化旅游企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文化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2020年5月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推进“文化馆之友”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为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构建充满创新活力和美宜居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

“文化馆之友”是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具备面向群众服务的文化设施、空间和服务能力等相应条件,愿意为社会提供公益文化服务的文化艺术机构、文化旅游企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文化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

02.

工作做法

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中山市以共享为理念,推动形成独具特色的共享型总分馆建设模式,同时将“文化馆之友”项目纳入到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和共享文化空间建设体系中统筹推进,有效扩展文化馆的服务阵地和服务资源。目前,全市已发展20多家“文化馆之友”,使之成为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横向结构中的服务点。

1

明确标准,属地管理。

在确定“文化馆之友”的对象范围上,中山市文化馆会同各镇区分馆,选取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市、镇(街道)两级公共文化服务的机构、接受市文化主管部门资助开展活动的机构、积极投身文旅志愿服务的机构或组织、特色鲜明的文化艺术机构作为“文化馆之友”的发展对象。同时,中山市为“文化馆之友”设立了准入条件,除了要求遵守和服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接受中山市文化馆总分馆的监督管理、已登记注册外,还要求有室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能够常态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并具备一定的数字服务能力,具备开展公益文化服务的设施设备条件和实施团队。“文化馆之友”经审批通过后,由中山市文化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两年。各镇区文化馆分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文化馆之友”的日常业务指导与监督。

2

业务指导,规范服务。

各“文化馆之友”建设单位负责场馆的日常运营管理,纳入中山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进行业务指导及统一宣传。“文化馆之友”属于演出表演类场馆的,每年要策划组织开展免费对外开放的演出活动;属于艺术普及类及其他类别的场馆每年要会同文化馆总馆或镇区分馆共同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属于文化人才类的“文化馆之友”,每年要积极配合文化馆总馆或分馆,以公益性方式参与文化馆总分馆的公益性文化活动。

3

共建共享,活动联动。

中山市文化馆积极搭建各类共建共享的文化平台,为“文化馆之友”提供人才培育、场地支持、创作指导、活动联动等服务资源。同时,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和“文化馆之友”建设单位联动机制,培养各“文化馆之友”建设单位的策划和组织能力,逐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参与面和受益面,提高服务效能。各“文化馆之友”之间、“共享文化馆”与“文化馆之友”之间也实行联办活动机制,实现多方资源共享、活动共办、人才互用。

4

服务监督,注重绩效。

为促进“文化馆之友”建设单位有效履行职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中山市文化馆总馆和分馆对“文化馆之友”进行日常业务监督检查,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市民的参与情况和满意度。同时,依托数字服务平台,建立市民文化需求反馈和评价渠道,以及市民参与“文化馆之友”文化艺术活动数据库,精准采集分析市民文化需求、参与方式、行为特征、满意度等信息数据。每年中山市文化馆总分馆对“文化馆之友”的服务进行评估,对于表现积极、业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对于表现欠佳的予以退出。

03.

工作成效

“文化馆之友”自从2020年7月份实施以来,不足半年时间就吸纳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文化类、旅游类社会组织,同时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如在中山市永安新城皇冠假日酒店“文化馆之友”举办的“阿卡贝拉”活动就得到酒店住客和周边群众的好评,活动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文化馆之友”主要如下:

1

进一步拓展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

中山市充分利用各文化艺术机构、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和场地资源,纳入“文化馆之友”的服务体系,面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特色文化培训和艺术普及活动,既有效解决了文化馆专业人才紧缺和活动场地有限的问题,又加快推动形成共享型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与中山市文化馆市镇村三级纵向行政结构总分馆,形成“一张网”“全城通”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网络。

2

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

各“文化馆之友”建设单位结合自身经营业务、功能、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公众文化艺术服务,包括文艺演出、艺术普及、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与推广、艺术鉴赏、展览展示、艺术培训、讲座、文化旅游项目体验等等,形成各“文化馆之友”的风格,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吸引力,扩大受众群体,更好满足市民的多元文化需求。

3

进一步提升社会场馆的服务效能。

中山市文化馆纵向总分馆体系方面,由中山市文化馆进行统筹,各分馆协同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支撑,将“你点我送”中山文化惠民通功能延伸到“文化馆之友”,扩展“你点我送”的服务供给主体及覆盖面,以“菜单式”、“订单式”面向“文化馆之友”提供指导、培训、讲座、演出、展览等服务资源推介,以及资源传播、资源建设、活动组织、志愿管理等共建共享的工作方式。在横向总分馆体系方面,在中山市文化馆的支持下,全市各共享文化馆与“文化馆之友”可互相联合举办活动,互相借力,合作共赢。

4

进一步降低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行政成本。

相比于共享文化馆建设项目,“文化馆之友”最大不同之处在于零成本资助,即政府部门对“文化馆之友”建设单位不作任何经费资助,在活动开展中涉及的费用开支完全由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完全体现建设单位热心公益、钟情文化的社会责任感。

5

进一步推动文旅企业复工复产。

中山市文化馆通过建设“文化馆之友”,积极面向文旅企业,量身定制适合各企业和景区特点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如在酒店大堂开设小舞台,由文化馆开放阿卡贝拉声乐演奏入驻表演,轻松时尚的文化资源吸引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增强了文旅企业和旅游景区的人气,为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贡献文化力量。

04.

创新性与示范性

“文化馆之友”项目广泛发动积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共治生态圈,解决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中社会力量进入难、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一方面,它有效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效应,最大化地在社会各行业广泛唱响主旋律,拓展传播正能量的文化阵地,打造时尚化、休闲式、互动型、文艺范儿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它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主题化、精准化、便捷化,满足了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文化需求。

05.

专家点评

中山市将“文化馆之友”试点项目纳入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积极的指导意义。

该项目实施中注意把握了以下环节:服务人民、绩效优先;共建共享,活动联动;条件准入,属地管理;明确标准,规范服务;服务监督,奖惩分明。“文化馆之友”项目的实施,将会对拓展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横向力量社会结构、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提升社会场馆的服务效能、推动文旅企业的重振雄风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实,中山市所推行的“文化馆之友”,是对创新公共文化空间发展路径的一次实践。中山模式融合了这样的理念:公共文化空间在服务功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上不完全等同于文化站或文化室;公共文化空间具有时尚性、实用性、专业性和开放性、人文性特点,它的实质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空间要注重设计形式之美、主题内容之好和运营管理之新。

(点评专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杜佐祥)

end

出品: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南方融媒体中心总监制 /林金华作 者/谭志红责任编辑/汪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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