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山市中山图书馆更名的批复》(中山编〔2017〕30号)文件精神,中山市中山图书馆更名为中山纪念图书馆。为便于开展工作,自2017年9月14日起,废止“中山市中山图书馆”印章,启用“中山纪念图书馆”印章。特此公告。
中山纪念图书馆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