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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山图书馆关于处理过期报纸及损坏图书的公告

时间:2021-06-23

本馆部分过期及损坏图书无保存价值,经市财政局同意,现作废旧资产出售处理。按照相关资产报废处理要求,将根据应购者的报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请应购者在2016年12月20日前与中山市中山图书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220350,联系人:何小姐。

特予公告

中山市中山图书馆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