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四川汶川地震中失去双亲的孤儿,牵动着中山市民的心。记者昨日获悉,截至昨日下午5:30,已有近100户热心家庭致电市民政部门,预约登记地震孤儿的收养事宜。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收养四川孤儿意向的中山市民可在市民政局或所在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进行预约登记,不过收养者必须要到孤儿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据市民政部门介绍,自5月14日起,热心的中山市民纷纷通过电话或亲自填写资料,来到市民政局预约登记收养四川汶川地震中失去双亲的孤儿。“我们无法前往灾区前线帮忙,但我们可以收养灾区孤儿,让孤儿得到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一名前来登记的市民如此表示。 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只要收养家庭家长有爱心,有抚养和教育孤儿的能力,未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可以收养孤儿,也可以跨省收养。市民收养未成年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会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跨省收养的市民,要到孤儿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收养证》和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为孩子办理户籍。 市民政局表示,符合收养条件、有收养四川孤儿意向的中山市民,可在民政局或所在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进行预约登记,登记内容:夫妇双方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收入状况、身体状况、生育子女情况、收养意向。待民政部、省民政厅有最新的工作要求和动向,市民政局将及时与预约登记者联系,并同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消息。 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如需收养四川当地的孤儿,需到孤儿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收养人条件 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收养不得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7.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