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盎然之时,我市吹响文化名城创建号角;初夏时分,中山全面启动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文化名城建设目标任务的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不仅再次确立了创建文化名城的总体目标任务,也将创建文化名城的八大文化工程全面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的相关负责单位。 据了解,我市创建文化名城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促进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融合,不断增强我市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2009年底前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形成更为高度自觉的共同文化追求,把中山建设成为孙中山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历史文化名城底蕴更加深厚,城市人文精神得到较大提升,产业文化与文化产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全面显著提高,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名城。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方案》给予明确分工,其中涉及文广新、旅游、规划、经贸、教育、建设、统战等多个市属机关单位部门,以及各镇区政府。据了解,从5月6日起,各镇区将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制定文化名城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在《方案》中,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及各镇区为主要负责单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将全面启动。据了解,目前相关单位正在制定创建方案,组织编制《中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汇编《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名录》,分解和落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任务。之后还将结合全国开展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况和历史价值,选择一批历史艺术价值较高的,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来源于:中山商报